科泰电源(3001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 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由审计委员会在独立董事成员中提名,由审计委 员会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