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泰电源(300153)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以及《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相 关制度,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六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审计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 公司应当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以便独立董事沟通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当履行会面监督职责,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 行沟通。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 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 为会议材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可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 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