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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泰电源(30015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条 宗旨 第二条 董事会办事机构 公司设证券投资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投资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投资部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 面通知全体董事。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 的通知时限。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投资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