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泰电源(30015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 1 - 下列各方有权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 (一)董事会协商提名董事候选人;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小股东 的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科泰电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 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 代表董事。 第四条 公司在股东会换届选举和更换选举董事的过程中,应充分反映股东 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意见,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 30%以 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