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30003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当日内 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述信息 报告义务人系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或公司, 包括: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