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30003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维护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因 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 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 终止;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