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30003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就下列 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 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事项。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 划, 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 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决定。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考评的前期准备工作, 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 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 优化董事会组成, 建立健全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