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300039)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0月)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 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1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 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 其对外担保 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