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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FLINESFLINES(SZ:301191)2025-10-28 12:42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 《公司法》等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金融、管理、 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年龄不低于25周岁的自然人担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 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 能力。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