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301191)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职责,规范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在任职期内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的,由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解除职务。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 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和职责权限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