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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能源(00069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TJBETJBE(SZ:000695)2025-10-28 12: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工作职责权限与工作程序,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岗位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第三条 公司设资本市场部作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作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的日常协助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