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0006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对董事 会负责。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通过,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