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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能源(00069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TJBETJBE(SZ:000695)2025-10-28 12:4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 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持有和买卖股票申报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相关人员办 1 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信息,保证申 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 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