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00069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布局及业务发展需 要而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直接持股或者间接持股的公司, 包括但不限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有股份比例为100%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股份比例超过50%,或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 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 控制的子公司; 第六条 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该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逐层 1 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