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000695) -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 的的交易活动;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 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与衍生品的基础 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 的组合。 第四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 险、信用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 产品、原材料和外汇等,且原则上应当控制期货和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期限上 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和衍生品与需管理的相关风险 敞口应当存在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使得相关期货和衍生品与相关风险敞口 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风险因素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本节所述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的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