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滨海能源(000695) - 内部审计制度
TJBETJBE(SZ:000695)2025-10-28 12:42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 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以下称"内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 得妨碍内审部门的工作。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称"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门,负责日 常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