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 普 信(002215) - 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行效率, 有效控制公司的投资及财务决算风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 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 (一)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二)董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 (三)公司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股东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 营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依法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 董事会权限以上的职权。股东会就专门事项通过决议对董事会授权。 第五条 董事会有权决定下列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长期投资、贷款、 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事项: (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对外投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委托理财不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总资产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