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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运激光(30022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Golden LaserGolden Laser(SZ:300220)2025-10-28 12:4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二五年十月 1 | | |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 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的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 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