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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运激光(30022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Golden LaserGolden Laser(SZ:300220)2025-10-28 12:44

总经理工作细则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十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人员的行为, 确保经理和副经理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忠实地履行职责、勤勉高 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以公 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副经理是经理的助手,协助经理工作。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会应 授权一名副经理代行经理职责。 第四条 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经理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若干名。 第六条 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由经理提名,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