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运激光(30022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及《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八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审计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 公司应当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以便独立董事沟通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当履行会面监督职责,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 行沟通。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 1 页 共 4 页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40 日内,公司总经理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