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必集团(300947)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 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德必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 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 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即,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 大影响,以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 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