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必集团(300947)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规范总经理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 忠实履行义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债权 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总经理 在执行业务范围内,是公司行政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 本制度是总经理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班子及任期 第五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为财务总监,下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第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 第七条 以上职位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八条 由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