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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微电(68838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8 12:45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六) 负责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至 7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非执行董事"),其中独立董 1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复旦微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 责包括: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 审核公司的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