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N(01730) -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成立合资企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 失承擔任何責任。 LHN LIMITED 賢能集團有限公司* 謹此提述賢能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四日的公告,內容 有關成立合資企業(「該公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於新加坡共和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林隆田先生及林美珠女士;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陳嘉樑先生、洪寶祥先生及 林建通先生。 (香港股份代號:1730) (新加坡股份代號:41O)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 成立合資企業 * 僅供識別 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合資公司A、合資公司B、合資夥伴B、該物業的賣方及THK簽訂了一份契據(「契據」)。據 此,各方同意立即撤銷該物業賣方已向合資公司B授予的該物業的購買選擇權(「該撤銷」)。該撤銷乃由於新加坡共和國 法院下達命令禁止該物業的賣方及THK因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