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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冠新材(001378)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德 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德 冠新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3.3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68 元,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056,008,448.00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104,246,310.8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51,762,13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