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博医疗(002901) - 对外捐赠制度(2025年10月)
第二条 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 业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进行。 对外捐赠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 在帮助社会抵抗自然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 公益性社会活动中捐赠公司财产的行为。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更 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的企业形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 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六条 权责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