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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大博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 以前提出辞职。公司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 任的,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