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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0029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大 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