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博医疗(00290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下设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大博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 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 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