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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晨鸣(00048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00:07

(2025年10月28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 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 院批转的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表决权的股份拥有与拟选举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 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两名以上(含两名)的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的选 举或变更。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 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五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 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 关系,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六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