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晨鸣(00048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10月)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 资金和资源,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年10月28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 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 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