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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邦股份(00248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RHIRHI(SZ:002483)2025-10-29 07:49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润邦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机构设置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