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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邦股份(002483) -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RHIRHI(SZ:002483)2025-10-29 07:4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的编 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履行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的要求, 制定本制度。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 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会计年 度、半年度、季度报告结束后,公司应当及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编制定期报告的最新规定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 第二章 董事、高管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履行 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提供定期报告编制所需材料,并承担个人签字责任 和对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所负有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