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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邦股份(00248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RHIRHI(SZ:002483)2025-10-29 07:49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 当亲自出席(包括本人现场出席或者以通讯方式出席)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 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 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5天通过邮件、邮寄或电话 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不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独立 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通知应包括会议 召开日期、地点;会议召开方式;拟审议事项和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书面表决等方式。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