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00203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WANGNENGWANGNENG(SZ:002034)2025-10-29 08:19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证券部为公司的信息披露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1 -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