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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科希德(68833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SucceederSucceeder(SH:688338)2025-10-29 08:19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编号:SUC/GD-01 版本:B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 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北京赛科 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或者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 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 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大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