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源集团(603262) - 技源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 司法》及有关规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由公司董事兼任。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果某 一行为应当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士不得 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上市规则》第 4.3.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最近 3 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 3 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