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科希德(6883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SUC/CG-01 版本:A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 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 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 1 文件编号:SUC/CG-01 版本:A3 违法违规的交易,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或者安排规避法律法规 等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