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科希德(6883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文件编号:SUC/YS-01 版本:B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应 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