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3002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 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