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30025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建立健全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具有相同含义。 (一)有偿或无偿拆借公司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及接受或 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