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药业(300255)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处置突发 事件和保障生产经营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 害,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促进 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的、需要 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