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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药业(3002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CSBIOCSBIO(SZ:300255)2025-10-29 08:19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 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每届任期 为三年。公司董事可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含)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会 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专门委员会的职权职责,详见公司制定的专门委员会相关实 施细则。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负责统筹处理 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