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300501)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HAISHUNHAISHUN(SZ:300501)2025-10-29 08:19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健全内部控制, 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适用本制度的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参照本制度规 定执行。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