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300501) -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的原 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 制的关联交易的,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 (三)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