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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3006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票。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