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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30064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外报 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 内容的资料,须经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经董事会办公室审核,董事 会秘书同意后(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长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能够对其 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同时做好内幕 信息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 1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