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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田智能(30091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ntiveEntive(SZ:300911)2025-10-29 08:19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明确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浙 江 亿 田 智能 厨 电股 份 有限 公 司章 程 》( 以 下简 称 《公 司 章程 》 )的 规定 ,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 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