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田智能(3009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以下同)及管理层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薪酬与考核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董事长、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当选委员须经全体董事过半 数表决通过。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