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田智能(300911)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委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 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